关于印发《图书馆文献与读者管理规定(试行)》的通知

发布者:图书馆发布时间:2021-11-01浏览次数:10

tyc234cc太阳成集团关于印发《图书馆文献与读者管理规定(试行)》的通知

豫工院政〔202180

学校各单位、各部门:

《tyc234cc太阳成集团图书馆文献与读者管理规定(试行)》已经学校领导研究通过,现予印发,请按照要求,认真贯彻落实。

tyc234cc太阳成集团

20211015

 

tyc234cc太阳成集团图书馆文献与读者管理规定(试行)

 

为加强我校文献资源的管理,发挥馆藏资源的最大效益,促进图书馆健康发展和安全有序运行,切实有效的保障教学和科学研究的文献需求,实现图书馆的各项功能,特制订如下规定:

第一章 读者入馆规定

一、读者须凭借阅证(校园一卡通)入馆。借阅证不得涂改或转借,凡有违者,一律停止借阅权限。

二、读者应举止文明、仪容整洁、讲究礼貌。不穿拖鞋、钉鞋,不穿非制服短裤;不蓬头垢面或酒后入馆。

三、图书馆为重点防火单位,不得携带任何易燃、易爆等危险物品入馆,严禁在馆内抽烟;禁止毁坏、移动消防设施和强、弱电设备。

四、保持馆内清洁卫生。禁止携带食品、饮料在室内餐饮,严禁在馆内随地吐痰、嚼吐口香糖、乱丢废弃物、污毁墙面等。

五、保持馆内安静。入馆后禁止抢占自习座位、大声喧哗、嬉戏、打闹或制造其它噪音。请将通讯工具调至静音状态,不得在阅览室及书库内接、打电话。

六、读者个人物品应在指定位置摆放,贵重物品自行保管,遗失自负。

七、读者应爱护书刊及一切馆内公共设施,不得在桌椅、墙壁上涂抹、刻画和蹬踩等,毁坏者按章赔偿。

八、读者发现异常情况,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,协助图书馆做好消防及安全保卫工作。

九、读者应遵守图书馆各项管理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,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。

十、凡违反以上规定者,视情节轻重与态度好坏给予批评教育以至处罚;态度恶劣,后果严重者,学校将给予校纪处分。如因吸烟或使用明火而引发的火灾,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
第二章 读者书刊借阅规定

一、借阅证使用规定

(一)借阅证(校园一卡通)的使用

1.凡本校师生均可凭借书证到馆借阅;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,凡因转借、代借、丢失而产生的一切后果,均由原持证人承担。

2.盗用他人借阅证进行借阅的,一经发现,收回借阅证,

暂停盗用者借阅权限,情节严重者,移交校党委武装部(保卫处)处理。

3.本校师生因工作调动、毕业、退学等离校时,应清还本人所借全部图书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
(二)借阅证遗失处理

读者应妥善保管借阅证(校园一卡通),如不慎遗失,应及时到图书馆挂失或到有关部门发办理借阅证(校园一卡通)挂失手续,挂失前已被借出的所有图书均由读者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。

二、书刊借阅规定

(一)借阅方法与权限

1.读者凭本人借阅证(校园一卡通)在孔明路和光武路两校区图书馆各库室均可借阅。

2.读者书刊借阅册数与期限

读者类型

借书总量(册)

借阅期限

续借次数/期间

教 师

30

180

1/180

离退休人员

17

180

1/180

学 生

14

90

1/90

(二)借阅注意事项

1.读者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,所借图书在归还期内均可到图书馆或通过网上续借功能续借一次,逾期未还者,系统自动停止其借阅权限。

2.工具书、珍藏书籍、期刊文献概不外借,只限内阅。

3.书库所有图书均严格按照索取号(分类号+种次号)顺序排架;借阅时须遵循《书库管理规定》和《读者书刊借阅规定》。

4.读者应爱护图书,借阅时认真检查图书污损情况,发现无标记污损,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加盖污损章,否则,归还时发现污损,均由本人负责,并按规定赔偿。

第三章 读者书刊借阅违规处理办法

为提高文献资源的利用率,保证馆藏的完整性,发挥馆藏资源的最大作用,杜绝文献资源借阅过程中各类违规现象的发生,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,制定以下文献资源借阅违规处理办法:

一、读者借阅超期违规处理办法

(一)凡读者借阅书刊超过规定期限,系统自动停其借阅权限。

(二)被停止借阅权限的读者,如需借阅须归还所借超期图书,系统方可自动开通其借阅权限。

(三)寒、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,在开学一周内归还,可视为不超期。

二、损坏赔偿处理办法

损坏是指读者在书刊上批注、圈点、污损、撕页、撕毁图书等。

(一)书刊损坏情况较轻,经修补可继续借阅的,处以210元赔款。

(二)书刊损坏严重,影响内容完整和正常阅读使用的,应按遗失书刊赔偿规定处理。

三、书刊丢失处理办法

(一)读者所借书刊丢失,应在归还期限内到借阅处办理赔偿手续,如超过归还期限,系统自动停止其借阅权限。

(二)赔偿办法:

1.购买同版本书刊进行抵赔;

2.无法购买同版本书刊,则按以下规定赔偿:

1)中文书刊根据图书的价值和出版年代,按下列倍率赔偿:

1)图书按出版时间计算赔偿:五年以内按图书原价的3倍赔偿;六至十年按图书原价的5倍赔偿;十一至十五年按图书原价8倍赔偿;十五年以上按原价的10倍赔偿。

2)成套多卷本图书赔偿: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,按全套价格及出版时间核算赔偿倍率,赔偿后该读者不得索取其它卷册图书。

3)期刊赔偿:当年出版的期刊,丢失一期按该刊全年定价赔偿。合订本丢失一本,按本刊年价及出版时间,参照中文图书的赔偿倍率计赔。

4)报纸丢失一张按当月价计赔,报纸合订本按该报全年价和装订费总和的5倍赔偿。

5)线装图书按原价10倍赔偿;

6)孤本及珍贵图书按原价10倍赔偿;

2)外文书刊

1)影印版书刊:根据图书出版年限按原价的510倍赔偿。十年以下(含十年)按原价的5倍赔偿;十年以上按原价的10倍赔偿。

2)原版书刊:按原价的10倍赔偿。

3)二十年以上的外文书刊,按现行比价计算价格后,按10倍以上赔偿。

三)退赔:书刊遗失赔偿后一个月内,如能找回原书刊的,所赔书款如数退还。

四、盗窃处理办法

对于盗窃书刊、报纸及其它资料者,追回原书刊资料,暂停其借阅权半年,写出书面检查,并视情节报读者所在单位或校党委武装部(保卫处)处理。

第四章 馆际互借办法

本着资源共享、互利合作、努力为读者服务的精神,图书馆不断加强与其它兄弟院校的馆际合作与交流,为读者提供馆外文献的借阅服务,借阅办法规定如下:

一、本馆读者从外馆借阅书刊

(一)仅限本院教师,其他人员一般不予办理。

(二)本馆未入藏书刊,方可办理。

(三)凡需利用馆际互借的读者,可向图书馆提出申请,由图书馆统一办理文献互借手续。

(四)读者要认真填写馆际互借索书单,注明书名、刊名、卷期、册次、作者等项目。

(五)借期严格按对方馆提出的要求办理,如有逾期等情况,由读者本人负责。

(六)所借书刊不得续借,不得污损、撕毁、丢失。如发生上述情况,均按对方馆提出的要求由读者本人负责赔偿。

二、馆外读者向本馆借阅书刊

(一)馆外读者必须持我馆的借阅证由馆际借阅经办人,统一到我馆办理借书手续。

(二)借书册次,每证限借2册。

(三)借阅范围仅限普通图书,期刊、工具书、样本书和特藏图书一律不外借。

(四)借期为一个月,借阅超期,系统自动停止其借阅。

第五章 读者文明公约

一、主动出示证件,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;

二、举止文明礼貌,衣着整齐,勿着背心、拖鞋入馆;

三、保持馆内清洁卫生,不随地吐痰,乱扔废弃物;

四、爱护馆内设施设备,不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;

五、保持馆内安静,不在馆内嬉闹、喧哗、朗读,关闭手机或设为无声状态;

六、遵守并维护馆内秩序,不抢占阅览座位,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;

七、不将食品进入图书馆,不在馆内吸烟。

 

tyc234cc太阳成集团办公室 20211020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