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、任课教师及教学值班人员:
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,提升教学质量,保障教学秩序稳定高效,结合学校工作要求,任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管理,教学单位及教学值班人员要强化教学检查,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课堂教学
1.课前准备
(1)授课教师须依据授课计划备课,确保教学内容科学、严谨、规范、创新。
(2)授课教师须准备教学材料、教学设备及实验实训器材,确保教学有序开展。
2.课堂管理
(1)要加强课堂纪律管理,督促学生手机入袋,落实学生考勤,查明缺勤原因并反馈至所在学院,确保教学秩序稳定。
(2)要注重课堂互动,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,弱化教师角色,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创新。
二、教学检查
要发挥校、院两级教学管理重要作用,加强教学日常检查。
1.学校教学检查组应加强值班值守,加强对全校教学开展情况日常检查,解决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,对违反教学管理规定的教师严肃处理。
2.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教学值班和检查,安排专人检查当天教师遵守教学规章制度情况。在本单位所负责的教学场所和学生活动场所进行巡视和检查。为学生、教师提供服务,及时处置突发事件。切实保证教学秩序平稳有序。
教务处将不定时检查教学单位值班检查情况,并通报检查结果。
教务处
2025年5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