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管理科工作职责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3-08-07浏览次数:0

安全管理科在保卫处领导下,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校园进行日常治安管理,其职能范围为:

一、负责接待各类案件的报案和侦破处理工作,调查各种刑事犯罪嫌疑分子,配合公安机关侦破重大刑事案件,对查获的犯罪分子报批处理。

二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,掌握学校内部各层次人员的基本情况,做好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员的控制工作。

三、对治安问题比较多的单位,要做到及时掌握情况防患未然,发现不安定的因素及时汇报,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疏导工作。

四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失足青年的帮教工作及违法人员的监督工作。

五、积极开展“四防”宣传教育。提高教职员工的法制和四防意识,坚持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开展以四防(防盗、防火、防破坏、防爆炸)为主的安全检查制度,尤其是对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,确保这些部位的安全。

六、负责落实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治安防范责任制,建立健全各层次的治安保卫组织,指导其开展工作,维护好校园治安秩序。

七、负责对赃物,捡拾物品的管理、保存、返还和招领以及上交处理工作。

八、加强监控工作的使用、管理和监督。

九、负责管理校园的门卫和巡逻工作。

十、积极完成处长、副处长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。